【全面解读加拿大移民监--加拿大移民监的双重含义】
第一重含义:所有加拿大移民必须履行居住的义务,每个连续的6年要在加拿大境内住满4年,只要没有成为公民,就一直要履行这个义务。只有很少的情况下,移民可以豁免居住的义务。以下两种情况,可以豁免在加拿大境内居住的义务:
1.陪同加拿大公民身份的配偶在海外居住;
2.被加拿大企业雇用派往海外工作;
自从实行枫叶卡制度后,加拿大政府加强了对加拿大移民居住时间的监督,移民出入境信息要记录下来,如果移民没有履行居住的义务,移民身份将被取消。加拿大移民局亦表示,以在海外留学或者就业为理由的居住期豁免申请将不再被接受。在新的移民法实施后,关于居住期豁免个案审理有限,新移民应谨慎处理居住问题。
第二重含义:如果加拿大移民希望加入加拿大国籍,在申请入籍之前的4年,要在加拿大境内累积居住达3年。这个居住要求是不能豁免的。加拿大接受双重国籍,并且入籍后就不再有居住期的限制。是否加入加拿大国籍对在加拿大的生活没有任何实质影响,所以很多移民在加拿大居住10多年也没有入籍。家庭成员的移民监义务是分离的,成员之间即不能替代居住,也不会互相影响。例如,主申请人没有满足居住的要求,放弃了身份,但子女和配偶并不受影响。很多移民既想获得加拿大的身份,又不愿意放弃中国的事业,所以在移民申请的时候犹豫不决。而实际上有很多合法的途径可以实现两全。
【全面解读加拿大移民监--加拿大移民监的时间要求】
如果一个人申请永久居民成功,但大部分时间都不在加拿大,加政府就会先入为主的认为这个人不是真想要移民,所以就会取消其永久居民身份,这也是很合理的。“加拿大移民监”的具体起算时间应该是从在中国获得签证的那一刻开始,但这里的签证不是一般非移民签证比如学生签证,而是移民签证。而且他的意思也并不是在你必须在加拿大呆着不能回来,而是不能大部分时间不在加拿大,比如你不能在拿到加拿大枫叶卡以后五年内超过三年不在加拿大居住。
加拿大要求永久居民如果要申请入籍,从申请那一天倒推4年,其中在加拿大住满3年。这其实也是合理的:因为如果一个加拿大的永久居民在加拿大境内居住的时间不到7成,显然值得怀疑你是否真的想要做加拿大人。如果你正好中间离开加拿大一年半,那就再等两三年申请入籍好了。
【全面解读加拿大移民监--如何规避加拿大移民监】
1、陪伴加拿大移民配偶出国
这是中国籍加拿大移民最常采用的一种方法。移民条例规定,当配偶一方是公民,另外一方居民陪伴公民(配偶),从加拿大移民出发一起到海外,可免除境内居住。许多中国移民的做法是,妻子在加拿大移民4年中连续逗留3年获取公民身份,而丈夫回国做生意,如果不能满足5年中在加拿大移民住满2年被剥夺永久居民身份也不要紧,在妻子获得加拿大移民公民身份回国后,丈夫再通过陪伴妻子居住重新获取加拿大移民永久居民身份。
丈夫在永久居民失效后,需要登陆加拿大移民一次,这一次不是凭借失效的枫叶卡,而是凭借家庭团聚签证。这种家庭团聚签证非常容易,不像美国的家庭团聚签证排队时期长达数年,因为申请人所有信息移民局已经确认过一次,这样就有效的避免了加拿大投资移民移民监。
2、由加拿大移民公司派驻海外
理论上最好的办法是,被一个加拿大移民公司雇用,并由公司指派到中国来工作,那么在中国工作的这段时间也可以算作境内居住的时间;或者,配偶或父母(已获得永居权)被加拿大移民联邦公共服务机构全职雇用,并派驻到中国工作,那么你也可以作为家庭成员,陪伴他们在中国生活,而无需在加拿大移民逗留。
这种办法看似简单易行,不过有诸多风险和不便。首先,大多数有生意的人士接受雇用的可能性很小;其次,在以往实践中,造假较多,移民官对此类案件调查得非常严格,因此申请人需要提交许多证明文件,需要出示公司的商业执照、会计报告、与员工签署的雇用合同、工资单、所得税税单等,此外也要说明该公司外派你到国外去工作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