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巴马的移民改革一直举步维艰,而美国国会议员所提出的移民改革方案也仍未被提上日程。美国马上迎来总统大选,可能接下来的会期会搁置移民法案的讨论。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相关资讯。
众议院抛出EB-5改革提案
美国时间7月30日众议院,民主党议员Zoe Lofgren和Luis V. Gutiérrez共同提出了一项EB-5新的改革提案——TheEB-JOBS Act of 2015(2015EB-就业法案),旨在促进经济增长,激励企业家精神,以及吸引海外投资为美国创造就业。
一、关于EB-5的变革
1、永久化EB-5区域中心计划
·将每财年10,000张EB-5签证中,拨出5,000张给区域中心项目;
·由国土安全部和商务部确立合理的就业计算方式,最多50%的就业可来自区域中心区域之外;
·授权就区域中心认证收费;
·通过多项措施强化EB-5计划的完整性:包括递交年度报告;限制有犯罪背景的人参与区域中心项目;限制国外政府或有权力的个人直接或间接参与、拥有或管理一个区域中心;确保区域中心符合证券法的规定;授权部长关闭涉嫌损害美国安全、涉入犯罪的区域中心;允许国土安全部部长就区域中心授权、及区域中心所递交的商业计划书等事项咨询商务部部长。
2、目标就业区(TEA)
·更改目标就业区的定义;
·由联邦政府来决定高失业区的定义;
·TEA的认定,5年有效。
3、就业计算
明确永久就业的定义,即为至少2年每周35个小时的就业。
4、投资金额
非TEA地区最低投资额由100万涨至200万,并与CPI(消费者物价指数)同步调整。
二、关于创设一个新的职业移民签证种类EB-6(以及EB-7),主要针对以下三大类型:
1、风险投资的初创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
企业家(创投基金)投资50万美元,或者在合格的种子基金中投资10万美元。
·创造5个就业;
·再募集200万美元资金;
·创造100万美元收入;
·3个年收入10万美元的就业。
2、自创型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签证发放前已经创造了3个全职就业;
·至少创造10个就业,或,创造7个10万美金年收入以上的就业。
3、为E-2投资者设置EB-7签证类别
备注:此项与中国无关,为美国协约国别的。
除了以上关于EB-5计划改革和创设一个新的职业移民签证种类之外,该提案还提议:允许EB-5、EB-6和EB-7持有人同步调整身份;通过多收5,000美金费用来加快审批进度,并在60天内审结;修改移民法案,增加10,000张EB-5签证。
众议院议员解析美国投资移民EB-5改革走向
前美国众议院国会议员 Bobby Schiling向投资人讲解了美国投资移民法案改革与世纪广场项目的相关信息,并认为改革的走向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无论是由美国移民局随时下达新规定,还是由国会颁发法案,EB-5投资移民计划的最低投资金额都将会上涨。
二、随着EB-5法案的到期,投资者过去五年以上的财务记录将被查看来确定投资者的投资资金来源是否合法。
三、投资者需要更加认真谨慎地选择将要投资的区域中心:如果某家区域中心目前的所有人或者管理者为外籍人士,那么在新规定出台后,该类别区域中心很有可能被视为违规。
四、照目前来看,在经过改革之后,EB-5签证的审批规定将更加繁杂严格。
五、CMB已经与国会议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国会议员们表示,如果EB-5区域中心项目不再延期,那么他们将推出一项新议案,确保所有已经递交了I-526有条件绿卡申请的投资者的案件继续得到审理。
扩展阅读:
美国法院裁定:继续"冻结"奥巴马移民改革新政
美国联邦第五巡回上诉法院当地时间26日做出裁定,拒绝解除下级法院关于暂停实施总统奥巴马移民改革行政命令的裁决。这意味着奥巴马将无法实施惠及近500万非法移民的新政,移民改革再次受挫。
得克萨斯州布朗斯维尔地方法院今年2月16日就奥巴马移民改革行政命令作出裁决,支持包括得州在内的26州的诉讼请求,要求政府暂停实施移民改革行政令,直至法院能就其合法性进行审判。虽然国土安全部宣布遵守法院裁决,但司法部向位于新奥尔良的联邦第五巡回上诉法院提出上诉,要求延期执行地方法院的裁定,批准政府在诉讼期间实施移民改革新政。
第五巡回上诉法院当天裁决驳回司法部的请求,认为得州等26个州的诉求有充分法律依据,如果移民改革行政令生效,各州将受到损害,诉讼期间继续暂停实施行政令有利于公众利益。
奥巴马去年11月宣布绕过国会颁布总统行政令以推进移民改革,预计约500万长期滞留在美的非法移民将免于被遣返。根据新政,只要是在2010年1月1日之前入境美国的儿童、无论现在年龄多大,都可以申请3年在美居留许可,这一政策原定于今年2月18日实施;在美国居住5年以上、其子女是美国公民或永久合法居民的非法移民将免遭遣返,这一政策原定于5月19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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