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移民政策重大修正
Tier1 (投资者)签证类型专为有意在英国做大笔投资的高净值人群设计。移民咨询委员会(MAC)在2014年2月28日就该签证类型发表了一份报告,就该报告的结论,英国移民局对移民条例做了以下几项调整:
1、增加了在提交签证申请之前必须开设受英国监管的投资账户的要求。
此变化将确保英国银行在申请者申请签证或申请居留前做背景调查。这一变动将带来的直接影响就是,申请者需要在登录英国之前即找到一所合适的投资银行并在申请时提供银行账单;若无法提供银行账单,一份符合条例的银行信也可被接受,只是需要在信中明确申请人的投资账户号码。
2、该类签证申请者年龄限制从年满16周岁修改至年满18周岁。
此改动是因为16岁及17岁的申请人通常无法全权管控他们的资金及投资。
3、对该类签证申请者的投资最低额度要求做出了修改。
当投资有亏损时,申请人不再需要额外填补投资亏损的部分,但移民局仍要求申请人将所有签证要求的资产本金维持在投资账户中,不得挪取。在不得挪取的前提下,投资资产是允许被正常买卖的。这变化使得申请人不再偏向于投资低风险资产,例如国债。
4、对于投资地产类、地产开发及物业管理类公司的限制做了略微修改。所有涉及房产投资、房产管理或房产开发的项目都不被认可,包括购买房产以收取房租等。
5、对于具体的申请材料,有一些细小的技术上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