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介绍美国移民法界定的直系亲属是指:
1、美国公民的配偶;
2、父母一方为美国公民的未满21周岁的的未婚子女;
3、21周岁以上的美国公民的父母;养子、女和养父、母均被视为直系亲属,但收养关系必须在16周岁以前就建立;继子、女和继父、母也被视为直系亲属,但继父母必须在孩子满18岁前就结婚。
美国非直系亲属移民依照亲属关系的亲属,分为四类优先人员:
1、第一类优先移民(P1):
A:美国公民的已成年(21周岁以上)的未婚子女,包括养子、女(16岁以前领养的)和继子、女(18岁以前其继父母已结婚);
B:美国公民的成年未婚子女的非婚生、或婚生的未成年子女。
2、第二类优先移民(P2):
A:美国永久居民(持绿卡者)的配偶;
B:美国永久居民的任何年龄的未婚子女,包括规定范围内的养、继子女;
C:以及他们的21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包括合法离婚的单身子女。
3、第三类优先移民(P3):
A: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包括符合规定的养子、女,继子、女;
B:以及已婚子女(包括养子、女,继子、女)的配偶;
C:他们未满21周岁的子、女。
4、第四类优先移民(P4):
A: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不受年龄限制);
B:兄弟姐妹的配偶;
C:以及他们的未满21周岁的子女;
需要指出的是,第三、四类优先移民的配额较少,中国大陆需等候8-10年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