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净资产总计不少于160万加元(约合人民币1000万)
1.资产形式包括流动资产(主要形式为现金存款、股票)、固定资产(主要形式为房产)、商业资产(体现为持股公司中最新的所有者权益)。所有形式资产分布在主副申请名下均认可,例如,副申请人名下房产、副申请人持有的公司资产等都被认可。
2.资产来源为申请人本人或主副申请人共同经商或管理所得资产积累
两年以上经商管理经验
申请人需在魁北克实际投资,投资形式分为两种:
1.实际投入$22万加元到魁省移民局指定的投资银行,无返还
2.实际投入$80万加元到魁省移民局指定的投资银行,五年后返还本金
无语言、无年龄、无学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