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人普遍都知道,一生的积蓄,无论是在有生之年还是百年之后,如果馈赠或遗留给他人都难免要遭遇赠与税或者遗产税。这两种税在西方国家很普遍,二者形影相随,因为如果没有赠与税这个税项,人们就会在去世之前把财产转移给子孙后代和亲朋好友而逃避遗产税。
荷兰政府征收赠与税的依据有两个,就是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和赠与额度。而且,双方的关系和接受赠与的用途也决定着赠与税的起征点。荷兰赠与税的起征点有年度赠与和一次性赠与之分,起征点以上的最低税率是10%,最高是40%。
有一点经济实力的荷兰人,利用免税年度赠与定额把资产及时转移给子女或者他人,应该算是一个不错的避税方法。比如一对夫妇,如果在孩子18岁之前每年送给他约5100欧元(这个数额每年由政府规定,会稍有浮动),加上累计利息,到成年的时候他就已经拥有10几万欧元的财富,并且没有交一分钱的赠与税。而这笔钱,如果等到父母去世时作为遗产来继承,按10万欧元来算,仅遗产税就要交8940欧元。
在制定赠与税政策时,荷兰政府同时考虑到了人们买房、读书等等的人生大事,规定允许一次性免税高额赠与(见下图)。近期的经济形势促使荷兰政府对赠与税的征收政策做出了一系列调整,将一次性赠与涉及的儿女的年龄上限从35岁调整到40岁,还为刺激房市的发展而提高了一次性赠与税的起征点:如果受赠方接受赠与是为了购买自住的房屋,那赠与税的免征额度甚至达到了10万欧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