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 法对于“移民监”,即移民者在美国的居留时间没有硬性规定。移民局是通过综合评判的方式来判断,但是,移民局会根据综合情况对绿卡持有人做出判断,即持有人是否有较为明显的在美国永久居住并保持永居身份的愿望和意图,这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取决于绿卡持有人的意愿。
移民局做出判断的因素包括:
1、在美国境外停留的时间长短(时间长则需要加以注意)。
2、离开美国是出于什么目的(出国工作的危险性较大,学习、探亲、旅游等则危险性小)。
3、是否按时向美国税务局填交税表。
4、和美国是否保持某种较固定的联系,如在美国拥有房产、银行账户、信用卡和驾照等。
5、在美国是否有近亲属。
6、如果在美国境外工作,那么工作情况和地点很重要,如:是被美国雇主还是其他国家雇主雇用,该工作的期限如何,是暂时的还是永久的。
如果绿卡持有人保持每年向美国纳税,或保有美国的驾照、地址和银行账户等,就能表现出与美国维持联系的意愿。至于居留和离境时间,申请人移民成功获得条件绿卡后,只要隔六个月登陆美国一次即满足要求。转为永久绿卡后可以享受更多便利,但长期离开美国国境依然受到限制。如果确实需要长期离境,则可以申请回美证来重返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