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是世界最闻名的旅游胜地之一,佛教之国,可谓是天生的旅游国家。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去到泰国游玩或经商,极大地促进了中泰两国的交流,越来越多的对泰国感兴趣的中国人也移民到泰国,今天,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找出了投资移民泰国需要了解的一些当地的法律政策,希望能帮到大家。
(一)泰国与外商投资有关之主要法令为:
1、外人商业法(Foreign Business Act)。
2、民商统一法(Civil and Commercial Code)(与公司形态、组织与申请登记有关)。
3、外侨职业管制条例(对外籍人士申请工作许可规定)。
4、工厂登记法(Factory Act)(取得工厂执照、建厂或扩厂)。
5、劳工保护法(Labor Protection Act)(僱用员工规定)。
6、财产法(取得财产依据)。
7、投资促进法(Investment Promotion Act)(与投资奖励有关)。
8、税法(Revenue Code)(管理各项税收依据)。
9、社会福利法(Social Security Act)
(二)外商持股条例
为方便外商在泰国投资,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BOI)对外商持股限制之审查规定如下:
1、以下行业泰籍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必须不低于51%:农业、畜牧业、渔业、探勘与开采矿业,以及1999年颁布之外商法中之服务业(如以下(三)所述)。
2、工业方面之投资,无论生产场所涉在何处(工业区内或区外,或第1.2.3.区),允许外商持有大部分或全部100%股权。
3、合理情况下,BOI将对某些行业规定外商投资的持股比例限制。
(三)泰国限制外商经营的项目
依据泰国于1999年开始实施外商法(Foreign Business Act,2007年作部分修订)后,外商禁止经营外商法附录中第一类所列9大产业,除经特许不得经营第二、三类所列各大产业。
第1类--因特殊理由禁止外国人经营的业务:
1、报业、广播电台、电视台;
2、种稻、果园、旱地种植;
3、牧业;
4、林业、原木加工等;
5、在泰领海、经济特区内捕鱼;
6、泰药材淬取;
7、涉及泰国古董或具有历史价值文物的经营及拍卖;
8、佛像、钵盂制作或铸造;
9、土地交易。
第2类涉及国家安全稳定或对艺术文化、风俗习惯、民间手工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业务:
第1种:与国家安全稳定有关者
1、生产、销售、维修以下产品:(a) 枪械、子弹、火药及爆炸 物;(b) 枪械、子弹、及爆炸 物有关配件;(c) 武器、军用船、飞机、车辆;(d) 一切战用设备的零件设备等。
2、国内陆上、水上、空中等运输业,包括国内航空业。
第2种:涉及艺术文化、传统民间手工艺者
1、属于泰国艺术、手工艺古董艺术品之买卖;
2、木雕制造;
3、养蚕、泰丝生产、泰绸制造、印制;
4、泰国民族乐器制造;
5、金器、银器、乌银镶嵌、镶石金器、漆器制造;
6、涉及泰国传统工艺的盘器、碗器、陶器制造。
第3种: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造成影响者
1、蔗糖生产;
2、海盐生产、矿盐生产;
3、食盐生产;
4、采矿业、石头爆破、碎石加工业;家具、用品制作木材加工。
第3类 泰国人对外国人未具竞争力之业务:
1、碾米业、米粉及其他植物粉加工;
2、水产养殖业;
3、营造林木开发与经营;
4、胶合板、饰面板、刨木板、硬木板制造业;
5、石灰生产业;
6、会计服务业;
7、法律服务业;
8、建筑服务业;
9、工程服务业;
10、工程建设,但不包括:
(a) 外国人投入的最低资本在5亿泰铢以上的公共基本设施建设、运用新型机械设备、特种技术和专业管理等的公共设施、交通设施建设等;
(b) 部会级法规规定的其他工程建设。
11、中介代理业,但不包括;
(a) 证券交易中介或代理、农产品期货交易、有价证券买卖服务;
(b) 为联营企业的生产、服务需要提供买卖、采购、寻求服务的中介或代理业务;
(c) 为外国人投入最低资本1亿泰铢以上的营销国内产品或进口产品的国际贸易企业提供买卖、采购、推销、寻求国内外市场的中介或代理业务。
(d) 部级法规规定的其他中介或代理业。
12、拍卖业,但不包括:
(a) 国际性拍卖业,其拍卖标的物件不涉及具有泰国传统工艺、考古或历史价值的古董、古物、艺术品之拍卖;
(b) 部级法规规定的其他拍卖。
13、法律未有明文禁止涉及地方特产或农产品的国际贸易;
14、最低资本总额少于1亿泰铢的百货零售业,或单店最低资本少于2,000万泰铢;
15、最低资本少于1亿泰铢的商品批发业;
16、宣传广告业;
17、旅店业、不含旅店管理;
18、导游业;
19、餐饮业;
20、植物新品种开发及改良;
21、除部会级法规规定的服务业以外的其他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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