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到荒唐吧!然而,还有更荒唐的!加拿大还有失业保险,心情不好,工作不爽,“炒老板鱿鱼”也算失业!照样可领失业保险!
最近,加拿大发生的一起员工诉政府发放失业金的官司,让所有人都醉了。失业金委员会,拒绝发放失业金给一名自已辞职的员工。当事人提出诉讼,但两次官司失业金委员会都输了。员工提出诉讼的理由是:
上班时间无法到别的公司面试,所以辞职;
对工作感到失望,所以辞职。
法官认为,情有可原!失业金照领!
今年7月1日,加拿大通过新移民法案,原来6年住满4年才能入籍的要求,改为5年内住满3年,报税记录亦相应改为5年内报3年;留学生在读书期间住在加拿大的时间也可以折算进去,以50%作为折算,最多可计算一年;入籍英语考试的年龄上限由64岁下降至54岁。
花开堪折直须折,加拿大移民持续利好,想移民加国的小伙伴们切勿错失良机!
听到这个判决后,政府失业金委员会完全懵了!
他们认为,辞职至少要达到合理辞职的标准,需证明他的工作条件已经到了无法忍受的地步,他除了辞职没有其他的选择。但此案的当事人并不符合这一标准。
失业金委员会不服,上诉!坚决上诉!
燃鹅,这一切都是徒劳的。。。
最终,加拿大上诉庭仲裁官裁定之前判决并无错误。员工上班时间不能去别的公司面试是残忍的,因为失望辞职是完全合理的!
失业金委员会的上诉被驳回。
好吧!加拿大福利真好~~,以后作为老板请不要在上班时间阻拦员工去面试!否则后果很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