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日益增加的儿童诱拐事件以及胁迫儿童从事色情服务的可能性,美国海关及边防保护局做出明确规定: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旅客自美国出入境应由父母双亲陪伴;或只由父母亲一方陪伴的需持有另一方的书面授权;或在其他情况下,未成年旅客与其祖父母、叔叔、姑妈、兄弟姐妹等其他亲属或朋友一起旅行时,须取得父母双方的书面授权。父母亲在授权书中须声明:“我已知道我的妻子/丈夫/或其他人带着我的孩子一起旅行。他/她/他们已经取得了我的授权。”上述授权书建议进行公证。
如果是单亲家庭或父母亲一方已故,须出示有效的法庭判决、或只标明父母亲一方的未成年旅客的出生证明或其父母亲一方的死亡证明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