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尽早准备,保留好过去的相关文件
在配偶双方从认识到恋情发展再到结婚的整个过程中,要有合理的逐步发展过程。这就要求在每一阶段要有相应证据。从初识的交往,到恋情发展到最终的结合,要显得合情合理。任何短时间内的关系突变是最容易被怀疑为假婚姻的。
在许多被拒的申请中,其配偶的婚姻经常是属于二次,三次甚至更多次婚姻。对于这种再婚的配偶关系,为了间接证明婚姻的真实性,往往要先证明以前离婚的真实性。所以,任何有关导致前婚姻失败的证据,包括两地分居,争吵,甚至暴力,报警记录,法庭证据等都要保留,在申请时一并递交。
2.一份真实合理的“爱情故事”
在申请文件中,主动呈交一份“恋爱记录”是很重要。这个爱情故事不需要荡气回肠,曲折离奇,但是看上去要合理可信,因为这样可以让移民官“先入为主”,将移民官向有利于事实的方向引导。
这样的一份“恋爱故事”需概括说明配偶关系的发展过程,突出其中的主要事件和导致婚姻的主导原因,包括配偶双方相互欣赏的优点等。这样可以清晰配偶的真实关系。
3.只提供相关的证据
有不少申请人以为凡是关系到担保人及申请人的文件证据都一概递上,让移民官去筛选。其实,这种做法往往让移民官看不到婚姻关系的关键,也容易让其发现证据中的错漏而引发疑问。因此,最好只提供相关的证据。
4.认真准备面见
夫妻团聚有可能会被要求面试。
夫妻团聚移民申请的最后关键在于是否成功面见。因为移民官在审核了书面文件后,很多疑问是通过面见担保人及申请人来得到解答的。良好的面见可以弥补文件的不足,使移民官消除疑问,批准申请;不好的面见会导致移民官怀疑原本完整的文件的真实性。所以,不论是担保人或申请人,都必须详细准备面见内容,包括配偶之间的生活细节。
许多配偶在共同生活了长时间后,对生活上的细节都不记得,而这往往是移民官会查询的重点,一旦配偶的答案互相不同,很容易使移民官错认为担保人与申请人的关系不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