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从1887年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在世界范围内是比较早开征个税的国家。目前,日本个税收入约占总税收的1/3,是该国第一大税种。作为贫富差距最小的国家之一,日本的个税制度在调节民众实际收入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相关法规中,日本没有专门针对“高收入人群”的定义。其个税制采用累进税率。年收入195万日元以内(15日元约合1元人民币)的部分,税率是5%。195万至330万、330万至695万、695万至900万、900万至1800万、1800万至4000万日元部分的税率,分别是10%、20%、23%、33%和40%。4000万日元以上的部分为45%。
需要注意的是,日本的“个人缴税收入”是实际收入扣除“控除”部分。“控除”包括抚养家庭、医疗、生命保险、社保、捐款等开支,地震、火灾、被盗等造成的损失也在扣除范围内。
日本对于“缴税收入”的划定,被认为能客观反映民众收入的实际情况,因此得到社会广泛认可。
不过完善税制只是一方面,日本把“谁来收”“如何征收”放在更重要的位置。日本国税厅可谓政府机构中的“战斗机”,工作人员从各个部门的精英中选拔,公务员将进入国税部门视为最高荣耀。在民众心目中,国税厅人员的地位也高于一般公务员。有看过日剧《半泽直树》的网民曾感叹说,“国税厅的工作人员比警察和法官还厉害”。
不同于俄罗斯、意大利等国在警察队伍中专设一支力量打击税收犯罪,日本将税收犯罪的刑事侦查权交由国税厅行使。也就是说,该部门公务员可行使刑事调查职能,可以预审案件,权力之大不言而喻。
当然,税务公务员的权威并不仅靠权力获得,还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环球时报》记者一个朋友在东京开酒廊,曾有国税官员这样告诉他如何掌握酒廊的实际收入:在寒冬时节,一群出身东京大学等名校的税务人员每天晚上在门口数进出酒廊的人数,然后再去后巷的厨余垃圾存放处清点酒类品牌与瓶数,这样一做就是3个月。
在“如何收”方面,日本税制也有比较细致的设计。企业的经济往来被要求进行有据可查的银行转账,员工的薪资也必须通过银行转账发放。为进一步加强监管,日本于2015年推出了“个人号码制度”。个人与企业的任何一笔收入和金钱往来,都需要登记在“个人号码”下。如果不严格执行,将会以“偷税漏税”被处以刑事处罚。
日本对偷税者的处罚在多年发展中越来越严苛。1947年4月,日本国会立法规定的有期徒刑是1年以下,同年11月将最高刑期改为3年,1981年的税制改革提高到5年。值得注意的是,一旦被税务部门起诉,定罪率接近100%,近5年来,法院判决无罪的案件只有一起。
对于日本的税收问题,九州大学一名教授对《环球时报》说出这样的观点:“税收政策固然重要。某些不良政客为了背后的利益集团劫贫济富,出台的政策让人反感和恶心。不过,税收政策公平与否摆在面上,日本民众可以通过各种方式表达意见。但如果是在同样的政策下,由于监管不到位、工作不负责,有人交,有人少交甚至不交,这才损害了社会公平这个核心原则,比不恰当的税收政策恶劣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