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区域中心法案将继续在国会内部争论和谈判,可以预料,由于新国会的上台,川普入主白宫,全新的区域中心改革法案明年出台的可能性极高,涨价已经不是议题,TEA (目标就业区)和签证名额分配会是主要争论的话题。 美国移民局已经通过行政手段决定大幅度提高投资人办理申请的政府相关费用,过去十年中也由于汇率的大幅变化,中国投资人的申请成本不断增加。对于已经有想法的移民申请人,应该尽快换汇,在未来的五个月当中,选择优质投资项目,尽早行动。
今年立法过程回放:几次的短暂性延期,每次都喊狼来了,结果都没来。而这次似乎狼真的是要来了!主要原因是曾多年力挺区域中心计划的国会大佬Patrick Leahy参议员被史上最大投资移民欺诈案(佛蒙特某系列项目)牵连受害,这次他不得不站出来呼吁改革,他甚至放了狠话,如果不改革就停掉算了!
众议院司法委员会主席Bob Goodlatte提出了针对于EB-5区域中心计划改革的新提案。如果按提案实行改革,EB-5移民改革法将会对目前的EB-5区域中心法案产生实质性的变化。参议院司法委员会主席Chuck Grassley也连续发威致信美国国土安全部质询外国实体参与联邦投资移民计划一事。作为美国议会司法立法的负责人在不同场合强烈要求对美国投资移民计划进行改革,再次说明狼真的要来了。目前投资50万美元在不久的将来会成为历史。
由于最近不少投资者一直在询问最新提案和区域中心计划延续的相关事宜,因此我们在此为大家提供一些基本信息解读以作参考,并提醒大家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
项目追溯法则
此次EB-5移民改革提案中所提出的修改都具备追溯性,但是所提供的其中一条条款,根据我们的理解,所有修改将不会影响到在2015年6月1日之前已经获得移民局的I-526样本的项目。也就意味着,如果项目在2015年6月1日前获得移民局的样本批准(Exemplar Approval), 投资者即使是在2015年6月1日以后做出的投资,或者在新法案颁布实施之后作出投资都不会受到影响。但是,新提案中的追溯条款遭到投资移民行业的强烈反对,这一条款能否通过还是个疑问,但为了保险起见,可以优先考虑已经在2015年6月1日前获得样本批准的项目,然而这类项目非常罕见,多少项目的样本批准都是在这个日期之后。
选择真正的目标就业区
此次EB-5移民改革提案中再次强调区域中心计划旨在重点扶持边远区域和高贫困高失业的都市贫困区域中的投资项目,特地预留4000个优先签证名额。 因此,目前非常光鲜令人瞩目的大都市中心的大型地产开发案将有可能从市场上消失,因为这些目标就业区的地位备受争议。很多目前被认定的目标就业区在新的提案下将不再合格成为目标就业区,边远地区的投资项目将会更受青睐。
禁止国外政府及政府背景实体参与
EB-5投资改革法案的另一个方面就是要求投资移民项目没有外国政府或政府背景的实体的参与,这些实体也不允许拥有或为区域中心和项目公司提供资金支持。所有项目参与公司都应该是100%的美国个人和公司所拥有。美国参议院司法委员会主席Chuck Grassley(负责监督EB-5)强烈反对国外实体对区域中心及项目的参与和投资及开发建设。毫无疑问,他的锋芒是直接指向赴美参与区域中心计划的中国金融企业和地产开发商。这个提议获得美国很多中小型项目开发商的共鸣。
总结:尽管新的提案颇有争议,但是不少重要提议都已经获得国会与投资移民行业的共识,未来的法案当中这些条款基本上是铁打的存在。所以,海外投资人在选择项目时,应该尽量规避具有潜在政策风险和法律风险的项目,避免可能具有政策后遗症的项目。
鉴于当前的具体情况, 投资人选择项目时可以遵循和考虑以下基本原则:
1) 本土开发商项目的政策安全性优于外资实体参与的项目;
2) 二三线城市市区和边远乡村区域项目的法律合规优于主要大都市市中心的项目;
3)规避未来政策的可能变化,可以优先考虑具备移民局样本批准或已经具备I-526临时绿卡批准的项目;
4)规避投资风险,选择具备刚性需求和市场的中小型项目;
5)规避新立法的不确定性,一旦决意移民投资美国,就应该尽快准备资金和选择合适项目,争取在12月9日前完成移民申请的递交工作。
总之,投资人在作出投资决定之前需要冷静思考,撇开绿卡不说,首先看看项目是否是一个好的商业投资,如果是再审视移民成功所需要的各项要求指标。最后,为了避免涨价,投资人应该争取在12月9日前完成移民申请的递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