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点:计算起始日期
法条上写了,6年内住满4年,不是从登记之日,也不是拿到枫叶卡 之日,而是从申请入籍之日开始,往前倒推6年,住满4年也就是1460天(别问我为什么,外国人总是这么精确,没给你算到小时就不错了!)。住满这么长时间后才能够申请成为公民哦!
第二点:实际居住时间
大家再好好看看法条,上面写的是实际居住时间,什么是实际居住时间(PhysicalResidence)?其实,说来也简单,就是申请人本人实际上在加拿大境内居住的时间,减去在在加拿大服刑的时间,当然如果你有的话。与实际居住时间要区分开的是基本居住时间:就是指申请人在加拿大实际居住的时间,加上申请人为加拿大机构在海外服务的时间,再减去在加拿大服刑的时间。那么问题又来了,什么是加拿大机构海外服务时间?简单说就是加拿大公司的雇员身份。这说明入籍是十分严格的,别想用加拿大驻中国公司蒙骗入籍官员了!
第三点:特殊时间
什么是特殊时间?其实小编在上面一点也提到了,有一个服刑时间。服刑时间是不计入实际居住时间的,这其中包括了在监狱、收容教养所、牢房、劳教所、有条件判刑、缓刑或假释,当然,一般我们的客户都不会涉及到这个问题。大家看看就好啦!
上面那个是减法,大家可能会搞糊涂,下面小澳来告诉大家一个加实际居住时间的方法。在实际居住时间里还有一个比较特殊的时间,那就是成为永久居民前在加拿大合法居住时间,这段时间也是可以计入实际居住时间的。但是,这段时间的一天都只能当成半天计算,而且最多只能累计一年的实际居住时间。那问题又来了,什么是合法居住时间呢?除了探亲和留学,好像没有别的了!
总而言之,如果申请人在获得永久居住权之前以合法身份(探亲或留学)在加拿大实际居住了2年或者更长时间,在申请入籍的时候,可以获得一年的实际居住时间认可。这下你可知道,为什么加拿大入籍时间要计算到天了吧!因此,如果有打算让子女入籍加拿大的,在办理的同时就可以先去加拿大留学咯!
最后的最后,86留学网用一个公式总结一下加拿大入籍居住时间的计算方法:
6年住满4年(1460天)= 实际上在加拿大境内居住的时间(获得永久居留权后)+ 获得永久居留权前合法身份居留时间- 加拿大服刑的时间 = 实际居住时间+ 获得永久居留权前合法身份居留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