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家庭团聚移民占到每年新西兰移民局总体移民配额(一般为大约50000名/年)的30%,也就是每年新西兰移民局将为家庭团聚类别安排大约15000个名额,下面出国留学网就来说说新西兰家庭团聚移民的申请条件。
家庭团聚移民包括:
配偶团聚移民(partnership policy)
新西兰移民局将有可能在申请人满足以下田间的基础上批准其配偶团聚移民申请:
1、申请人及其新西兰配偶(新西兰公民或永久居留权持有者)具备至少12个月的共同生活关系;并且
2、双方年龄达到18岁或以上(如果其中一放为16或17岁,需其父母或监护人的支持证明),并且
3、新西兰配偶具备担保资格;并且
4、申请人符合健康及品行要求。 如果新西兰配偶曾成功提供过配偶类别的担保,需要在其原配偶获得新西兰永久居留权至少5年后,才能再次提供配偶类别的担保; 如果新西兰配偶本人是通过被担保在配偶类别政策下获得新西兰永久居留权,那么需要在其成功获得居留权5年后才能为其配偶提供配偶类别的担保; 担保人总共只能在配偶类别下有两次担保及被担保资格,即如担保人已成功担保过前配偶,他/她只能再为一位认识提供配偶担保;如担保人曾被在配偶类别下成功担保,他/她也只能再为一位认识提供配偶担保。
父母团聚子女移民(parent policy)
此政策适用于已定居在新西兰的成年子女团聚生活在一起的父母亲,政策的关键点在于:子女的担保资格;家庭的重心。
一、如果已定居于新西兰的子女满足以下条件,将符合为父母担保家庭团聚移民的资格:
1、年龄在17岁或以上;并且
2、在获得新西兰永久居留权后的三年,每年至少在新西兰居住184天。 同时,担保人需要从法律上保证申请人在获得新西兰居留权2年内的生活保证。
二、在一个家庭中的子女可能包括已成年子女及未成年子女,对于生活重心衡量的具体标准如下:
1、如果父母只有已成年的子女,那么其合法及永久生活在NZ的子女数目应该多于或等于其合法及永久生活在任何一个国家的子女数目,包括其母国(此政策适用于父母仍有成年子女生活在母国);或其所有子女都合法并永久地生活在海外,如三个孩子中两个拥有美国绿卡(或已于美国合法生活10年或以上),另一个孩子拥有NZpR并符合担保条件,则父母可以选择来NZ定居,而不一定要去美国。
2、如果父母有未成年子女,那么其合法及永久生活在NZ的成年子女数目应该多于或等于其在任何一国的成年子女数目,同时他们未成年子女的数目必须等于或少于他们合法永久生活在NZ的成年子女的数目。一个大致的情况分析表格,可能会使大家一目了然。
家庭最后一个成员移民(Sibling and Adult Child policy) 此政策适用于满足下列条件的申请人:
一、申请人有一为定居于新西兰、并符合担保资格的父母或兄弟姐妹。担保资格的要求是:
1、年龄在17岁或以上;
2、在获得新西兰永久居留权后的三年,每年至少在新西兰居住184天。担保人需要从法律上保证申请人在获得新西兰定居权2年内的生活保障。
二、没有父母或其他兄弟姐妹合法并永久地与申请人生活在同一个国家;并且
三、解决一份在新西兰的工作担保,同时,此工作担保需要达到移民局为申请人极其家庭设置的最低年收入要求: 未成年子女数目 家庭年收入 申请程序及材料清单 如申请人在新西兰境内等待评审结果,需要保证在申请评审过程中保持有效签证
未成年子女团聚父母移民(Dependent Child policy) 此政策适用于新西兰公民或永久居留权获得者的未成年子女。
条件是:
1、申请人年龄在16岁或以下;并且
2、单身;并且
3、证明申请人经济未独立;并且
4、申请人父母永久、合法生活于新西兰。
或者 1、申请人年龄在17~24岁;并且
2、单身;并且
3、没有子女;并且
4、申请人经济尚未独立;并且
5、申请人父母永久、合法生活于新西兰。
家庭配额移民(Family Quota Category) 此类别始于2002年,它为担保人(或称为登记人)原本不具备移民新西兰资格的直系亲属提高了移民新西兰的可能性。此类别的配额是由移民局按照当年的实际情况而定,如在2004及2005年,家庭配额类别就曾暂停。 申请人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