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人寿保险已成为人们保障自己与家人生活的一种制度,上至总统下至一般平民,活着的时候用银行的钱,死了就得用保险公司的钱。美国的人寿保险大致分成终身保险与定期保险两大类。
六、终生保险
这种保险即一般所谓的储蓄人寿保险。投保人按照所买的保额按月缴纳一定的保费,保险期满前,投保人如不幸死亡,保险公司按保额赔偿给受益人。如果期满后,投保人尚健在,则他可将多年累积的红利与存入现值Cash-Value分期或一次领清,用来养老或作为子女教育费用。
七、定期保险
这种保险即一般所谓的短期保险,按保险期限的长短,通常分作一年期、五年期与十年期三种。投保人在一定的期限内缴纳一定的保费,如投保人在期限内死亡,保险 公司按保额赔偿给受益人。期满后即自动失效,同时没有任何利息、红利或存入现值可以领回。这种保险的保费比较便宜,但保费逐期增加。
一般而言,美国的雇主或公司都有为员工购买团体人寿保险的福利。但基于税法,雇主可以为每一员工买五万元的保,其保费可以减税。超过五万元时,如雇主将全部保费 用于减税,超额的保费可用来奖励员工。保额视服务年资而定,服务愈久,保额愈高。通常是五千或一万不等。这种数目实际上并不十分有保障,你务必要弄清楚公 司的保险制度,然后视情况计划买额外的保。至于该买多少保,这很难说,通常是买一个人财产的三分之一或者年收入的三~五倍。尤其是子女年幼的情况下更要仔细安排。
八、商业保险
为承担商业诉讼之损失,公司购买商业保险,这种保险大致上分成下列四项:
1.物件—物件是指公司之财物受到水灾等自然灾害或遇窃时的损害赔偿。内容与住宅保险大致相同;
2.劳工工伤事故—劳工工伤事故保险为强制性,如果雇用了员工就必须买这项保,万一员工在工作中受到伤害,保险公司负责补偿员工的损失;
3. 责任赔偿—责任赔偿是大家最关心的责任险,近年来美国民间对企业团体提出控诉的桉件激增,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桉件,是对美国福特汽车製造公司出厂的 Pinto牌小轿车的判决。由于该厂牌汽车的油箱在设计上有问题导致乘客车祸死亡。美国法院的判决命令福特公司赔偿高达三百五万的补偿金。一般而言,美国政府对产品的要求是相当严格的,因此产品的赔偿责任保险在美国是很受重视的。
4.商用汽车—这是指作为商业用途的车辆的保险,像出租车、快递车、邮政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