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EB-5申请数字(尤其来自中国大陆)的日渐猛增,EB-5每年10000张签证配额自2014年起首次用完,自2015年起首次出现签证排期。未成年子女是否可以作为美国EB-5投资移民主申请人?下面文章由出国留学网小编所整理,希望能帮助到您。
(注释:当EB-5签证申请者数量超过可签发的移民签证数量时,就会发生排期,这意味着申请人将需要按照提交I-526申请日期的先后进行排队等候签证。)
中国申请人EB-5签证排期进一步变长,许多希望利用EB-5项目获得绿卡的中国家长都面临着在EB-5签证排到之前子女的年龄会超过21岁的窘境。正因如此,许多人也在考虑将投资资金赠与给他们的子女,从而让子女成为EB-5的投资人和申请人。许多客户和其他人都在问我们这如何操作,而本文就对这一问题作简要概述。
首先,请务必了解,美国移民局现在尚没有就未成年人作为投资人的可获批性问题制定政策。尽管现在没有任何明确的禁止条款,移民局可以在将来的某个时间改变政策来限制未成年投资人。因此,我们建议要小心谨慎,并且限制一个项目下未成年投资人的数量。
在最近的一次电话会议中,移民局表示,现下并没有政策不允许未成年人作为EB-5投资人和申请人。但是,投资人必须以证据优势的标准证明其投资合同合法有效且不可撤销。在美国,一般而言,未成年人订立的合同会在其成年时无效或者变为可以撤销。但是,《未成年人财产受让法》(Uniform Transfersto Minors Act, UTMA, 也称为Uniform Gifts to Minors Act)规定,父母或者监护人可以代表子女以子女的名字签署合同,而这个合同不可撤销。为了达成这一证券销售,项目的认购合同和运营合同必须在签字页涵盖以下文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 (NAMEOF PARENT OR GUARDIAN) as custodian for ______________________ (NAME OF MINORINVESTOR) under the [State] Uniform Transfers to Minors Act
______________________
Printed Name of Parent or Legal Guardian
______________________
Signature of Parent or Legal Guardian
同时,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首先,父母必须把投资款赠与给子女。子女必须在其本人账号,或者其和父母的共有账号收到这笔资金。其次,父母不能在任何时候拥有EB-5投资公司下的有限合伙或者有限责任公司性质的权益。也就是说,所有权要直接栖身在子女名下。尽管父母在孩子18岁以前(有些州是21岁)有责任管理子女的财产,一旦子女到达法定年龄,控制权将自动归入子女名下。
众所周知,美国EB-5投资移民在年龄方面的申请条件有:
- 主申请人年满18周岁
- 子女作为附属申请人必须未满21周岁
这两条看似宽松的年龄要求在2015年开始已经变得不再宽松。
在经历了2015年9月30日和2015年12月11日的两轮申请高峰后,业界预估的排期时间已经长达4-5年之久。这无疑对未满18周岁,但却又接近18周岁的孩子来说,是个很尴尬的状况:
假设孩子目前17周岁,如果跟随父母一起申请,那么很有可能5年后排到移民签证面试时,孩子年龄已经超过21周岁,无法跟随父母获得移民签证;
等待孩子年满18周岁,虽然可以作为主申请人进行申请,但届时EB-5涨价至80万美元已是板上钉钉,而且晚了一年递交申请,排队时间又再加剧。
综合上述,这对中国家庭来说,无疑是陷入了两难:一起申请,怕超龄;等满18周岁后再申请,又怕涨价和排期加剧。
但是!美国移民法并未明确规定“未满18周岁不能独立申请”,所以移民法不是障碍,障碍出自投资,这已经不是移民中介和移民律师能够解决的问题,所以一直以来都没有任何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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