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工作或盈利为目的:
·工作许可证;
·雇佣合同;
·在匈职业及职务证明;
·申请人在首次收到佣金前在匈生活费用的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或雇主预付款证明等);
或
·盈利活动特征证明(股东大会决议);
·企业高法注册批文及营业执照;
·法人签字符;
·在匈居留地证明;
·职业技能证书;
·(预计)年收入证明或声明;
·申请人在匈费用支配证明;
·公司上年度简明财政收支平衡报表(如果公司已营业);
·公司未欠债证明(如果公司已营业);
·雇佣合同(如果公司有匈牙利雇员);
·简明商务计划(如果为新公司)。
以学习教育为目的:
·学校录取通知书;
·在匈居留证明文件(学生宿舍证明或租房合同复印件);
·在匈生活证明文件(银行存款证明、或申请人父母愿承担其在匈全部费用证明、或奖学金证明);
·经过匈牙利测试而免学费证明或学费已缴纳证明;
·最高学历证书。
以家庭团聚为目的:
·在匈居留地证明;
·在匈生存来源证明;
·结婚证书或出生证明;
·在匈亲属护照及居留证复印件;
·子女抚养方(父母、监护人)同意其赴匈公证书。
以探访为目的:
·官方邀请函或邀请公证书;
·邀请方平均收入证明;
·在匈行迹证明;
·邀请方护照或有效证件复印件。
以医疗为目的:
·医疗机构名称及地址;
·医疗目的及就诊期限证明;
·在匈医疗期间费用承担证明;
·在匈居留地证明(如果申请人不住在医疗机构);
·随行人员或家属住宿地和生活来源证明(如果申请人的确需要陪同)。
以学术研究为目的:
·接收研究单位合同
以志愿工作为目的:
·接收机构、组织合同(教堂、图书馆、市政府等)
注意!
1. 领事有可能要求申请人提供上述要求以外的相关材料。
2. 上述资料以原件形式附于申请内,如申请人日后需要原件,则需把复印件同时附上。
3. 领事处保留审查所受理材料真伪的权利,一旦查出材料虚假,申请将被拒绝。
上述申请费用为60欧元。按照惯例,申请受理时限为不超过30天。以学习教育及学术研究为目的的申请受理时限为15天。
申请一旦被拒绝,申请人可以于5日内以公证形式提出上诉。该申诉需直接提交移民局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