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葡萄牙主要税赋和税率简介
葡萄牙现行税种按征收主体分为国家税和地方税 ,国家税主要包括所得类 税和消费类税 ,其中所得类税主要有企业所得税(IRC)和个人所得税(IRS);消费类税主要有增值税(VAT)、酒及酒精类饮料特殊消费税(ABA)、燃油能源税(ISP)、烟草税(IT)、车辆税(ISV)。以上税种中,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占主要部分。地方税为地方政府提供收入来源,主要包括房产税(IMI)、房产交易税(IMT)以及城市附加税 等。具体情况如下:
(一)企业所得税(IRC):在葡萄牙从事商业、工业或农业经营活动并在葡萄牙注册的企业,应向葡萄牙税务部门交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征收基数=利润-可核销成本 ,企业所得税的最低纳税基数为12500欧元,企业年利润低于该基数,可以按照减半即12.5%的税率纳税。企业年利润超过12500欧元,则按照一般税率25%纳税。(二)城市附加税和中央政府附加税(Municipal surcharge and State surcharge):各地方政府有权在征收企业所得税基础上加收最高为1.5%的城市附加税。同时地方政府对年营业额不超过15万欧元的中小企业可酌情降低税率。对于利润超过200万欧元的企业,国家可以对超额部分利润征收2.5%的中央政府附加税。
(三)个人所得税(IRS):葡萄牙居民个人所得税纳税基数包括境内、境外所有个人收入,非葡萄牙居民则仅以在葡萄牙取得的收入作为纳税基数。个人收入包括:工资、商业经营或提供服务所得收入、资本收益、不动产收益、投资收益、养老金等。葡萄牙个人所得税必须以纸质文件或者互联网的形式主动申报,由葡财政部税务总司进行审核。个人所得税根据年总收入之和 ,按照累加的原则 以一定比例交纳。
(四)增值税(IVA):增值税是葡萄牙税收中的一个重要税种。现行的增值税法律是在1984年12月通过,从1986年加入欧洲共同体后开始生效的,此后进行过多次税率调整。目前葡萄牙增值税采用三种税率 ,一般税率为23%,中间税率为13%,优惠税率为6%。但在亚速尔和马德拉自治区,实行不同的增值税税率。一般税率、中间税率和优惠税率分别为16%、9%和4%。
(五)房地产交易税(IMT-Municipal Property Transfer Tax):葡萄牙境内所有房产、地产在进行买卖时均须交纳房地产交易税,税费征收基数 取房地产成交价格 或房地产注册登记价格 二者较高 者。乡村类房地产,交易税为成交价的5%。位于城镇的房地产,交易税税率根据成交价的高低而不同:房地产买卖合同金额在92407欧元以下免交房地产交易税;92407至574323欧元之间采用2%至8%滑动税率;超过574323欧元,房地产交易税税率固定为6%。房地产交易税由房屋买主支付 ,一般在支付房款同时或者在支付房款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支付,在国外进行的房产交易,必须在房产交易后的下一个月内完税。
(六)房地产税 (IMI-Municipal Property Tax):房地产拥有者 每年应交纳房地产税,属地税范畴。乡村类房地产税收比例为0.8%,城镇类房地产税率在0.4%-0.7%之间。税收基数按房地产登记注册价格核算,并由地方政府进行周期性复核,税额征收核算基数通常为房地产市场价格的80-90%。
(七)印花税(Stamp Duty ,IS):印花税以经济活动中签立的各种合同、产权转移文件、营业帐簿、书册 等为对象所课征的税。葡萄牙征收印花税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固定税率,如支票、商业簿册、遗嘱、不动产登记等,取费金额从5分到25欧元不等;另一种方式是按合同总金额一定比例收取印花税,税率从0.04%-25%不等,此类合同包括不动产买卖、捐赠、保函、抵押、保险单等。
(八)特殊消费品税(Special taxes on consumption,IEC):从1993年起,欧盟允许燃油、酒精和酒精饮品、烟草等特殊消费品在欧盟内部自由流动,但同时对其征收特殊消费税。主要包括酒精及酒精饮品税(IABA)、燃油消费税(ISP)、烟草税(IT)等。酒精及酒精饮品税(IABA)主要对乙基类酒精或者啤酒、葡萄酒、烈酒以及其它发酵饮品征收;燃油消费税(ISP)主要对燃油或者法律规定的其它能源产品征收;烟草税(IT)主要对雪茄、香烟以及烟斗丝等烟草制品征收。以上特殊消费品税如果供应在葡外交机构、国际组织、北约武装部队等,可以享受免税政策 。
(九)车辆税(Vehicle Tax,ISV):现行的车辆税自2007年7月1日生效,是将原有的城市交通税、车辆通行税和通路牵引税三税合一,变成了现在单一的车辆税。通过调整,将纳税者对于环境、高速公路基础设施的使用和税负实现了挂钩,体现了公平的原则。因此,新的车辆税以车辆的气缸量和碳排放量 为主要征税依据,有一套较复杂的计算公式,气缸量和碳排放量越大,税率越高,充分体现了对环境的保护。2011年葡萄牙政府引入汽车排放环境固定劣化系数1.05标准,对污染环境较重的汽车征收更高的车辆税。
二、葡萄牙税收优惠政策介绍
葡萄牙政府曾于1989年制定了一部税收优惠法规(Tax Benefits Statute,EBF),2008年6月重新进行了修订。目前,葡税收优惠的有关政策均以此部法律为依据。该法规对葡萄牙税收优惠的法律框架、基本原则、申请程序、批准手续以及优惠种类等作了详细的规定,以保证税收优惠政策的稳定性和系统性。根据该法规,葡政府主要在契约型投资、企业国际化、创业开发和研究、自由贸易区 等方面可以给予税收优惠。此外,葡政府还对创造就业型企业、内陆地区企业、中小规模企业和建立在特定商业区域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
三、葡近期税率调整情况
2010年开始,葡萄牙为应对债务危机,连续调整了有关税率。2011年4月起,为应对主权债务危机,根据葡政府与“三驾马车”达成的救援协议,葡政府还将实行一系列的税收调整政策,以达到增加收入、巩固财政,削减赤字的目的。一是调整间接税税率。 主要包括调整部分商品和服务的增值税税率、房产税、部分消费税。二是还对直接税种进行调整。 主要包括对公司和个人的所得税收优惠和扣减将被限制或者取消、调高资本所得的税率、对高收入公司和个体征收特殊附加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