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不同的移民国家对“移民监”的要求也所有不同。以加拿大为例,成为永久居民后,必须于五年内在加拿大累计住满2年或以上,才能维持永久居住的身份,只要没有成为公民,就一直要履行这个义务。如果在4年里累计住满3年,即可申请入籍,成为公民后,就不再有居住要求的限制了。澳大利亚和加拿大是一样的。而美国则要求每半年入境一次,然后以永久居民身份在美国中至少住满30个月即可入籍成为公民。新加坡无移民监要求。
目前很多投资移民申请人在国内有生意,移民主要是让孩子接受国外的优质教育,以及享受国外优越的福利,大部分人申请移民后任然希望留在国内继续原来的生活和事业。
陪伴有加拿大公民身份的配偶在加拿大境外居住,便能合理地规避“移民监”,做到国内生意和国外身份两者兼得。让妻子在加拿大4年中连续逗留3年获取公民身份,而丈夫回国做生意,如果不能满足5年中在加拿大注满2年被剥夺永久居民身份也没关系。可以在妻子获得加拿大公民身份回国后,丈夫再通过陪伴妻子居住重新获取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丈夫在永久居民失效后,需要登录加拿大一次,这一次不是凭借失效的枫叶卡,而是凭借家庭团聚签证,这种家庭团聚签证非常容易申请。这样就能做到合理规避移民监了。
加拿大移民政策较为严格,以往曾有移民为了顺利延期枫叶卡而在居住时间上造假,但是随着加拿大移民部的重视和严查,很多作假行为被识破,最终作假者面临的将是严厉的惩罚。建议申请人一定要合法规避移民监,避免承担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