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英国公民的妻子或未婚妻;
(2)英国公民未满18岁的子女;
(3)英国公民的父母;
(4)被英国公民收养的18岁以下的儿童;
(5)接受英国公司、 企业雇佣, 并且已获得工作许可证的人。 一年以后,如继续接受雇佣,可凭雇件合同等证明,向当地移民局申请留延长时间。
居留期达到4年,并符合若干条件者,可以取得永久居留资格。
办理移民签证申请的程序是:
首先需要由在英国的亲属出具有关证明,向移民局申请入境许可证。
其次经审查, 确认符合入境条件的, 移民当局便发给入境同意书。 此同意书由亲属转交申请者,由申请者持入境同意书,向英国使馆办理入境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