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公民可以通过参加公共健康保险获取免费的医疗和保健服务。其医疗保险制度规定,除无经济能力的公民(包括失业者、退休者、 学生、儿童、军人和残疾人)的医疗保险金由国家支付外,其他人必须缴纳一定数量的医疗保险,医保范围包括牙科服务费、住院看护费、疗养费、药费、医疗费、及因医疗发生的交通费及运送费。斯目前有5家医疗保险公司,其中综合保险公司最大,覆盖斯大多数国民。
斯共有医院40余家,医疗条件基本满足患者需求,但部分位于首都之外的医院因资金缺乏等原因,难以进行设备及设施的更新。该国医疗条件相对于西欧国家乃至东欧的奥地利、波兰等国家仍然存在差距。斯医疗教育水平较为发达,但由于医生职业收人较低,该国大学毕业学生多选择赴国外找寻工作。
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 2010年斯洛伐克全国医疗卫生总支出占 GDP 的 9.0% ,按照购买力平价计算,人均医疗健康支出 2097美元。 2005-2012年间,平均每万人拥有医生 30人、牙医 5人、药师 5人;2005-2012年间,平均每万人拥有医院床位 64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