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所有药品分成4类
1. 处方药,在有执照的药房出售,购买者必须出示有效的医生处方。
2. 非处方药,但药剂师在出售药品之前,必须进行一个评估。该类药品放置在公众无法接触的区域。也被称作“柜台内药品”。
3. 非处方药,但必须放置在有药剂师监管的区域。这类药品一般可由购买者自己挑选,但在必要情况下,药剂师会向购买者提出意见和建议。
4. 非处方药,在任何商业零售店都可以出售的药品。
加拿大国家药品管理协会提供有非处方药品清单,各个省份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作出增减,因此每个省份的非处方药品清单是不一样的。
处方药小知识
什么是处方药什么是非处方药,决定权在加拿大联邦卫生部。卫生部依照加拿大药品食品法(Food and Drugs Act)的授权制订处方药清单。加拿大卫生部科学专家委员会向卫生部提出建议,卫生部食品及医疗产品部门的一名高级官员代表卫生部作出最终决定。
在某些情况下,某种非处方药新列入处方药清单,是因为药品上市后有新的证据证明该药品须被列入处方药清单。某种处方药被转为非处方药,这是因为制药公司提出了相关申请,而在这份申请中要详细列明有关该药品安全、质量、药效的详细数据。为生部审查之后,再决定该药品是否从处方药清单中剔除。
处方药清单所列药品中含有需要处方的成份。这份处方药清单分成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人类使用须具处方的药物成份列表,第二部分是畜类使用须具处方的药物成份列表,清单每周更新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