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班牙外国人法律规定,离境欧盟超过12个月,这个居留就会被废掉。与此同时,外国人法还规定,因离境超过12个月而被作废的长期居留卡是有被恢复的可能性。须找专业的律师咨询,然后准备材料,并递交恢复居留申请,该申请书需要向西班牙移民局或者向当事人居住地所属的西班牙领馆递交。
根据西班牙法律规定,申请者须在西班牙处于合法滞留状况,申请人不在入申根国家的黑名单里,申请人不患有任何严重危害公众健康的疾病。如果人在国内应当在西班牙驻中国领馆申请,如果人在西班牙则应当在移民局办理相关申请手续。所需递交的材料有:
1、申请表格ex-11;
2、护照全部复印(送件时须出示护照正本);
3、中国的或之前生活定居的国家的无罪公证(双认证、译成西语);
4、其他相关资料。
86留学网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如果是在到西班牙办理,向当地移民局提出申请时,申请人必须不是处于非法滞留的状况。根据法律规定,申请的批准期限为三个月,一旦当事人的申请被批准,有一个月的时间去移民局按手印完成恢复居留卡的工作。如果当事人在境外,这一月时间从他进入西班牙境内第一天开始算起。
如果当事人能够满足法律规定要求,提供材料和证据,是可以重新再获得长期居留卡的。
在此,再次提醒广大侨胞注意控制出入境的时间。务必注意自己居留过期的时间,及时安排居留的更新。尽量保证可以在规定的时间之内返回西班牙,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提醒广大侨胞,一旦长期居留被废除,应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增大恢复居留的获批胜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