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是经济发达的国家,不少人希望移民德国,那么移民德国后可以享受哪些福利吗?出国留学网的小编在这里为大家整理了移民德国后可享受的医疗福利一览表(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家庭保险费用
1996 年起,家庭可以在领取子女补贴或免税数额之间进行选择。给第 1 个和第 2 个孩子的补贴各为 220 马克。给第 3 个孩子的补贴为 300 马克,第 4 个以上的每个孩子的补贴为 350 马克。
1998 年的子女免税金额为 6912 马克。此外,从 1986 年开始还为每个孩子向其父母提供 24 个月的教育津贴,每月 600 马克。 然而这需视收入界限而定。打算自己抚养孩子的父亲或母亲还可申请直至 3 年的抚育假。在这段时间里,原则上受到不被解雇的保护。
二、社会救济金
在联邦德国,无力自助与无法从其他方面获助者得到社会经济金。根据社会救济法,联邦德国每一个处于此类困境中的居民-无论是德国人还是外国人-都可要求提供社会救济,包括生活费用补助或在如伤残、疾病或照料等特殊生活状况中的补助或照应。社会救济金主要由地方提供。 1996 年用于社会救济的款项为 530 亿马克。
三、医疗保险
几乎所有的联邦德国公民,无论是作为法定医疗保险公司的义务的或自愿的投保者( 90 %的居民)或者作为私人医疗保险公司的投保者,都参加医疗保险。在法定的医疗 保险公司里为所有雇员和收入在一定界限以下的职业群的人员设立保险义务。具备了某些条件即可自愿参加保险。参加医疗保险的还有领养老金者、失业者、受培训者和大学生。雇员在地方保险公司、企业保险公司、或手工业同业公会保险公司及其医疗互助组织参加保险。他们不论从事何种职业,都可以自由选择保险组织。
如果是企业保险公司或手工业同业工会保险公司,这一条只是在章程中规定它们为局外人设立时才有效。除此之外,还有海员保险公司、联邦矿工医疗保险公司以及农业医疗保险公司等为某些职业部门设立的特殊形式。所有投保者都可在被允许开业的医疗保险医生和牙科医生中自由选择。有保险义务者以及自愿投保的职员的保险 费由投保者和雇主各付一半。 1998 年老联邦州的平均保险费率为有缴纳保险费义务者总收入的 13.5 %,在新联邦州为 13.9 %。
医疗保险机构支付医生和牙医的治疗费用,此外还有药品、药物和辅助工具以及住院医疗费用和卫生预防措施。保险机构承担疗养的全部或部分费用。病假如不超过 6 周,雇员有权要求雇主照发工资和薪金。有几个劳资协定还延长了这个期限。在此之后,医疗保险机构支付长期限为 78 周的病休补贴。
四、供养战争受害者和健康受损害情况下的社会福利补偿
健康受到伤害情况下的社会福利补偿费用的获得者是战争受害者、联邦国防军士兵、民事性劳务者、暴力行动受害者以及统一社会党统治下的受冤屈者、因注射而落残者和政府委任的社团主张给予照料的其他人。他们在法律上还有权得到的养老金视健康受损害的严重程度而定,并与雇员就业收入的发展相适应。此外,还给予医疗 以及工作和职业方面康复的费用。如果因健康受到损害而死亡,其遗孀及遗孤有权要求供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