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打算出国移民的家庭来说,有很大一个原因也是为了孩子未来的教育和发展考虑。其实在移民申请中,孩子的年龄也是一个很大的考虑问题,不一样的年龄,移民申请会有些不一样,下面出国留学网小编就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
一、18周岁相关问题
继父母与继子女
根据INA§101(b)(1)(B)的规定,如果未满21周岁的未婚继子女要作为移民法律意义上的“附属孩子”,则需额外满足以下条件:其继父(母)与其亲生父(母)结婚的时候其未满18周岁。值得注意的是,作为衍生的受益者,为继子女提出的移民申请仍需满足上述21周岁且未婚的条件。
此外,在继父母——继子女关系中,婚姻存续的时间长短是一个重要因素。如果继父(母)为其继子(女)提交移民申请的时候尚未与其亲生父(母)结婚2年以上,那么继子(女)获得的将会是2年的条件性绿卡。可以通过提交I-751表格请求去掉永久性居住的条件,但需注意,I-751表格应在条件性绿卡到期前的90天之内提交。
二、21周岁相关问题
一般而言,孩子要想随同父母一块拿绿卡,那他们就必须符合““附属申请人“(DerivativeApplicant)的定义。附属子女在获得绿卡时必须未满21周岁且未婚。如果受益子女在发放绿卡前就超过了21周岁,移民法不认为他们是“附属孩子”(dependentchildren),这也是通常所说的“超龄”问题(agingout)。有很多移民家庭会受到超龄问题的困扰。孩子超龄,不能随同移民的话,有可能意味着亲人要长时间的分离。幸好,《儿童身份保护法案》(ChildStatusProtectionAct,简称CSPA)在一定程度上舒缓了这个问题。
《儿童身份保护法案》于2002年8月6日生效,旨在保护某些因为政府审案时间过长而耽搁的移民申请人的利益。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即使已经年过21周岁,法律仍承认其为移民法上“附属孩子”(dependentchild)的定义。具体而言,该法案区分了两种情形:(1)公民子女身份进行绿卡申请的未满21周岁的受益人,这类受益人只要在公民父母为其提交移民申请时未满21岁,其年龄即被锁定在21岁以内,不必等待排期;若是持有绿卡的父母为子女提交了移民申请,在子女21周岁之前父母成功入籍美国,子女年龄即锁定在以父母入籍之日。(2)有名额限制的亲属或职业移民类别下的子女,这类受益人CSPA给出了一个计算年龄的公式。具体来说,首先看签证排期到达子女的年龄(如果在移民申请批准前移民签证就已经有名额,则看申请批准之日子女的年龄),然后减去移民局审理移民申请所用的时间,所得的数即为法案年龄。法案这样规定的原因在于保证移民申请者不受审理移民申请时间的影响。移民局审理移民申请所用的时间一般值得是收据日期(receiptnoticedate)到批准日期所经过的时间。最后公式计算结果若显示子女未到21岁,即使现实中子女已过21周岁,也被视为移民法意义上的“孩子”(child)。
CSPA还规定了适用的条件:(1)受益人的请求或已经批准的签证申请发生在2002年8月6日或之后;(2)在2002年8月6日之前,移民局仍未对调整身份申请或移民签证作出最终决定;(3)申请者须在绿卡排期日到达后的一年内寻求获得绿卡(“seektoacquire”)。以下几种情形均被视为寻求获得(“seektoacquire”):(1)提交I-824表格,申请对已经批准的申请或请求作出处理;或(2)为了子女提交I-485表格,申请绿卡或调整身份;或(3)提交DS-230表格,向美国国务院申请移民签证或外国人注册。
除上述方面外,CSPA给予了特定受益人“选择性退出”(opt-out)的机会,但仅限于一定范围。如果绿卡持有者的父母为未婚21周岁受益子女提交了I-130表格,然后父母入籍美国,那么受益子女可以选择继续保留第二优先而不是自动转化为第一类优先,这在第二类优先等待时间短于第一类优先的情形下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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