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按]
美国大使馆拒发移民签证的六大原因
1.经济方面的原因
2.政治及违反移民法规方面的原因
3.刑事方面的原因
4.申请手续方面的原因
5.道德方面的原因
6.生理医疗方面的原因
其他常见移民方式
L-1(跨国企业)
美国国会于1970年设立了L-1签证,适用于外国公司派遣管理人员赴美从事管理工作。L-1签证持有人满足一定条件后可申请美国绿卡。
L-1签证分L-1A和L-1B两类:L-1A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L-1B则适用于具用“专业技能”的外国公司雇员赴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L-1签证持有者的家属可申请L-2签证赴美工作、上学、生活。
L-1签证申办条件
1.L-1签证是签发给跨国公司经理及主管人员的工作签证。跨国公司指美国以外国家的母公司在美国成立的分公司。法律对投资额无具体要求,但数额要合理。
2.母公司应该至少有2-3年的营运记录,须是赢利企业。
3.母公司拥有美国子公司50%以上的股份。美国分公司可为新成立的公司。
4.各行各业都可办理,美国分公司不需经营同母公司相同的业务。
5.申请人在过去三年需在母公司工作至少一年,并任经理以上职务。
6.对申请人无学历及英语能力的要求。
符合条件的L-1签证持有者一年后可申请绿卡,属于职业移民第一优先,且无观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