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入籍只须4年内在加国住满3年,申请者到了55岁就不须考入籍试,但《公民法》新规定要申请人在6年内在加国住满1460天(4年),14岁至64岁的申请者均须考入籍试,申请者还要出示税单。
华裔居民张先生表示:“原先以为新《公民法》会在夏季稍后才开始,可以赶到尾班车,但现在本月11日实施,我用移民部网站的居住日计算功能计算过,发现仍差20天才够资格,但如果到新规定才申请,要1年多后才够日子,但也是无可奈何。”
移民律师表示:“《公民法》的修订已经加速了入籍申请的审批时间,但值得留意的是,即将上路的新法,会使公民资格较难取得、并且较容易被剥夺。任何入籍申请人应仔细了解新实施的条款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