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位朋友老徐,就向我讲述起他在温哥华“钓螃蟹的昂贵教训”。温哥华水域的地理位置使之成为天然的渔场、蟹场。老徐讲,有次正在大家忘乎所以专心往上拉螃蟹时,当地有关部门的官员上船检查船员拉蟹的情况,他们一个个被抓了个现行。加拿大对钓鱼、钓蟹有严格要求,一是要办执照(办一个一年的钓鱼证需20加元,当日的要5加元),中国船员没有,属于无照钓螃蟹。二是不准捕捞母蟹。官员一查船员所钓螃蟹,公母均有,又属违规。三是捕捞的螃蟹要在一定尺寸内:红盖螃蟹的壳直径不得小于115毫米,灰螃蟹不得小于165毫米,皇帝蟹不得小于170毫米,小于这个尺寸的要放生。如果违反了,处罚也很严厉。
船员们本来还不以为然,一听说要罚款,可就傻眼了。加国官员还算人性化,说是首次来加国的外国船,不懂这规矩情有可原,无证钓螃蟹这一条不罚了。但为了保护生态平衡,非法捕捞母蟹和幼蟹是要罚款的。然后他们戴着皮手套,将船员钓上来的蟹进行分拣,按母蟹和幼蟹数量罚款1000加元(1加元约等于6.3元人民币)。
第二天船靠岸,船长与代理人聊天时说到钓蟹被罚一事,心里仍然很纠结。谁知代理人笑笑说:“这说明那几个官员看你年轻,又是首次到加拿大,而且顾及中加友好,只是象征性地对你的船进行处罚,不然钓到母蟹不放生,被查处一只要罚300加元,小于规定尺寸的幼蟹不放生,一只要罚款200加元。而且每个有证的钓手每天只能拿走四只符合规定的蟹,多出的部分也要按数量交罚款。你说说,你的船是不是捡着大便宜了?”
加拿大多内陆湖泊沼泽,钓淡水螃蟹同样规定母蟹和幼蟹要放生。虽然并不是每次钓蟹都有官员检查,但当地人都是自觉遵守这一规章制度的。他们认为,法规从来都是严肃的,不能因为工作人员很少对垂钓者进行检查就藐视这项法规。在一个讲究诚信的社会,个人信用上的污点带给人的损失是无法计量的。
反过来想想,如果加拿大海域也狂捕乱捞,没有统一规定,今日的加拿大沿海肯定也会资源枯竭,水下生态失衡,留给后人的只能是遗憾。此外,怡人的气候和得天独厚的自然美景,使得温哥华成为加拿大著名的旅游胜地,多次被联合国评为“最适宜人类居住的城市”,而这些也都依赖于温哥华有法可依的一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