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报税时需要将所有收据发票附在税表一起寄给税务局吗?
不需要。加拿大税制采取诚实的原则,当纳税人填报税表时,须保证其所填税表每一项都是诚实的,且包括了纳税人一年中的各种收入。对其中涉及的收据发票等,报税人必须保存至少10年,税务局会实行抽查。若抽查不能提供所应具备的收据发票,则不仅会被要求补交当年的税和罚款,而且可能被税务局怀疑其诚信而更经常被抽查。根据加拿大的税法,逃税的最高惩罚为税款的两倍,另加利息和罚款,及最高可达5年的监禁。多伦多华人资讯网保留版权。
2. 税务年度是怎样规定的?
个人税务年度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个人报税表必须在税务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提交给税务局。迟交税表的罚款为所欠税款之5%,并且每超一个月,罚款加1%,直至最高的17%为止。
3. 哪些收入要纳税?哪些不要纳税?
除儿童牛奶金、GST/HST补贴、低收入工作家庭补贴、取暖费补贴等少数政府补贴性收入外,其他各项收入如工资、证券买卖、银行利息、公司分红、养老金、救济金等租金收入、经商收等均须报税。而资产性质收益如出售股票或物业出售净收益,则只有75%为应课税收入。加拿大居民需要向加拿大税务局交付全球性所有收入的税收,但与加拿大有税务条约的国家,不会双重征税。多伦多华人资讯网保留版权。
4. 听说在加拿大夫妇是分开报税的?
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这样看,因为在加拿大夫妇是各自填写一份税表,而不是象有些国家将夫妇双方的收入累加在一起报税。从另一个角度看,这种“分开报税”的说法又并不确切,因为夫妇税表并不是相互完全独立的,而是有许多地方要联系在一起考虑的。如夫妇双方若一方没有收入,其个人基本免税额则可按比例转给配偶;没有收入或低收入一方的学费有可能转给收入高的一方;托儿费只能在低收入方免税;税表中反映的各项补贴计划均是以总家庭收入为单位考虑并且夫妇双方只能一方提出申请等。
5. 在加拿大谁必须报税?
所得税包括申报者一年以来各种收入。凡加拿大公民、永久居民、在加拿大工作和经商的人士、在加拿大有投资或分红收入等的人士,都必须向加拿大联邦政府和所在省份交纳所得税。在加拿大有利息收入的境外人士,为了获得利息扣税的退还等,可能也需要报税。并不是要当年在加拿大居住满183天的才必须报税。报税表每年由联邦政府和省政府共同颁发,连同当年报税表填写指南(Guide),每年1-4月在当地邮局和税务局可免费拿取,4月以后只能向税务局索取或从国家税务总局的网站下载。多伦多华人资讯网保留版权。
6. 听说除了联邦和省税之外还有市税,对吗?
市政府主要是针对在本市拥有房地产的物业的业主征收物业税。在本市没有物业(如租房住)的人士并不需要缴纳物业税。详见加拿大税务体制常见问题解答。
7. 加拿大税率是多少?怎样理解?
许多新移民或尚未来到加拿大的人从网上看到,在加拿大即使可打税收入在0至3万加元左右的低收入,也要交百分之二十几税。最高税率可达48%(过去是54%),因此感到十分可怕。其实这是一个误解。税率的解释,涉及一些专业知识,我们这里用实例来说明。下列表格是假设一对在安大略省工作没有小孩的夫妇在不同收入情况下的2000年实际纳税额(其租房租金按全年CND$8000算)。其中2-3万左右的低收入时,实际上政府还有GST补贴、OHOSP计划补贴、取暖费补贴等。如果有小孩还有牛奶金补贴、低收入工作家庭补贴、托儿费补贴或免税额。因此,许多平均收入之下的新移民也抱怨加拿大税重,应该说是一个误解。
年实际收入 丈夫应纳税 太太应纳税
夫妇每人1万加元 -$7* $512
夫妇每人2.5万加元 $3924 $4153
先生5万加元,太太无收入 $10,581 $0
先生8万加元,太太无收入 $23,245 $0
先生10万加元,太太无收入 $32,816 $0
*:负为政府须补贴.
8. 纳税额是否就是应纳税收入乘以税率?
网上一些中文资讯说应纳税就是全年的总收入减除可以不用纳税的的“收入”(实际是开销或退休储蓄)包括退休储蓄金,工会费,职业团体会费,抚养费,搬迁费,学费,托儿费等得到的应纳税收入,乘以可在现成表格上查到的纳税率,就得到了当年的纳税金额。但上述表格说明事实根本不是如此简单。多伦多华人资讯网保留版权。
9. 网上有资讯说加拿大所有资产增值部分都要纳税,对吗?
不对。加拿大公民和永久居民的个人主要住宅出售时不需要缴纳资产增值税,遗留给尚没有自己住宅的子女时业不需要缴纳遗产税。目前加拿大资产增值税率是正常税率的50%,而不是一些网上资料所说的75%。我们发现互联网上中文资讯,有关西方国情的内容,常有许多是错误的或过时的,这可能一是一些网站的资讯可能不是由专业人士严谨认真地提供的,二是许多网站尤其是综合资讯网站可能没有财力经常更新这些专业性很强的资讯。因此我们建议读者一是尽可能查阅相关的西方国家政府资讯网站,二是直接向有关专业人士咨询。
10. 加拿大税赋重吗?
平均而言,加拿大税率高于美国。但加拿大的税收基本思想是通过税收和补贴来打富济贫,防止贫富过分悬殊。因此与美国不同的是,美国只是要求低收入或无收入家庭不交税,而加拿大税务局则通过住房补贴、儿童牛奶金、低收入家庭托儿补贴、GST和销售税补贴、购屋储蓄补贴等不同形式对低收入或无收入家庭进行补贴。新移民头一、两年一般收入较低,因此多反而从税务局倒拿钱,一个家庭一年从政府处获得几百至几千元不等的各类补贴。同时也正是加拿大的这种税务体制使得加拿大的公费医疗保健、中小学公立教育、低犯罪率等都较美国好许多。
11. 新移民入境以后带入的钱是否打税?
政府规定新移民入境至少要带足够六个月的生活费(Settlement Funds),供入境后头六个月生活适应使用。具体数量大致是一个人一万加元,以后每增加一人加2000加元。如三口之家,需要14,000加元。以后带入加拿大的个人资金不打税,但如果一次带入的资金超过十万加元时,税务局可能会追查其过去是否申报过该笔海外资产。
加拿大政府的收入主要是靠税收,所以那里有很严格的税收制度,有着多样的税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