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具有特别能力者
条件:
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和体育领域中具有超出普通人能力的人。国际大 奖的获得者或国内符合一定条件者。例如:运动员、演艺人员、艺术家等。
申请文件:
1、学历证明:包括成绩单、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工作经历证明:原雇主、同事的证明信,申请人的工资税单和述职报告。
二、 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
条件:
在某一学术研究领域中取得杰出成就的教授或研究人员,至少三年以上的教学或研究经验,曾接受过有任职期的研究职位。
申请文件:
1、学历证明:包括成绩单、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工作经历证明:原雇主、同事的证明信,申请人的工资税单和述职报告。
三、 跨国公司行政主管或经理
此类人员无须劳工证, 其向移民局申请所需提交的表格和其他证明与L-1相同,以证明雇主的资格及申请人的资格。
四、没有高等学位的专业人员
条件:
具有高于所从事领域普通专业水平的专业人员,有学士学位,专业工作经验5年以下也符合要求。 例如;律师、会计师、医生、工程师、化学家等。
申请文件:
1、学历证明:包括成绩单、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工作经历证明:原雇主、同事的证明信,申请人的工资税单和述职报告。
3、申请人获得雇主的证明,包括雇用合同,其中应阐明申请人的工作职务、职责、报酬等。
五、技术工人。需要两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或专业培训。
六、厨师,护士,理疗师,放射理疗师,大型货运司机,电梯维修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