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私人组织不得公开募捐
根据美国法律,慈善组织分私人慈善组织和公共慈善组织。私人慈善组织资金来源于个人、家庭、企业等,不得在社会上公开募捐;公共慈善组织则可在社会上公开募捐。
依照联邦税法,某些慈善组织具有免税资格,但这不是自然获得的,而是要向联邦税务总局提出申请。在美国,并非所有慈善组织都可以享受免税资格,而是有一定的要求的,包括慈善组织章程必须严格把慈善活动限制在单一慈善目的,不得有任何其他经营性活动,注册时和以后募集的资产必须永久用作慈善目的,不得改变其用途。
美国法律特别规定,慈善组织不得参与政治活动,如资助各类政府公务员的政治选举,参与政府的各种活动等。
美国慈善组织捐款、会员会费、管理人员薪酬、慈善开支去向都有记录,任何人都可查阅。
美国还有个“慈善导航”网,对全国5500家知名慈善组织进行信息发布和评估,并按照各个指标评选出各类“10个最”慈善机构,如“10个规模最大的慈善组织”、“10个一贯最优秀的慈善组织”、“10个管理人员报酬最低的慈善组织”等。
加拿大:慈善创造了巨大财富
与美国相似,加拿大的慈善法规都在《个人收入所得税法》里规定。加拿大法律规定:慈善组织必须从事单一的慈善活动,不得掺杂其他活动; 慈善必须为了公共利益或公共利益的一部分。加拿大对慈善组织有个“公益验证”,只有把公益作为唯一目的的慈善才被视为是慈善。如果为自己遴选的群体捐赠,或打着慈善的幌子从事商贸活动等,均属非法,都不是慈善。
除了《个人收入所得税法》规范慈善活动外,信托法、公司法以及其他行政法规也都对慈善组织有规定,另外,各省还有自己的关于慈善的法律。
加拿大税务总局里的慈善管理局负责管理全国慈善组织的注册与监督管理,具体职责是:确认一个组织是不是慈善组织;对注册慈善组织进行审计,检查其责任和义务履行情况;向社会公开捐赠信息和捐赠钱物的使用情况等等。
注册慈善组织可以享受财产税和其他税费减免,并有资格为捐赠者提供正规发票,凭此发票,年度报税时可以享受40%-60%的减税。
慈善组织一旦注册,就必须对公众公开透明,并接受公共监督。所有募集到的资源(包括钱、物及志愿人员)必须用于慈善活动,如果用于其他目的就是非法,慈善管理人员不得使用募捐资金或物品。